前,建造农家小院这种活,对张正宏的这个小公司来说,算是中等订单。
相当于这两个活交给张正宏公司,他们未来两年都没空接别的活了。
张正宏几乎要把俞爱宝当祖宗供起来。
为此,张正宏公司开始向外扩招,之前和他们公司对接的老板百思不得其解。
他已经把价钱提的挺高了,张正宏这都不接,那现在这个单子的价,得比他高出多少?
老板笔头轻点桌面,半晌,对秘书说道:“把于城邦叫过来。”
于城邦这几日心惊胆战的,最怕从同事口中听到‘老板’二字。
“邦哥,老板叫你去他办公室。”
一道声音仿佛从头顶炸响,于城邦惊得一个激灵,全身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。
“邦哥?”
“于副经理?”
于城邦回过神来,干笑:“听到了,等会儿,我把东西收拾一下,这就过去。”
办公室内,老板靠在椅背上,上下打量于城邦。
“阿邦啊,你跟我手下多久啦?”
于城邦双手僵硬,额头冷汗滴下来,滴到眼眶里,一阵刺痛。
他下意识伸手擦擦眼睛,顺带擦掉额头的汗。
“怎么啦,系热吗?”
办公室里冷空调开这么足,怎么会热。
于城邦连忙摇头:“不热不热。”
“介样喔,”老板转移话题,“雷记不记得张家公西啊,就前几天,我让雷去谈的内家喔,到现在都莫给我打电话喔。”
老板说话带着浓重的广式口音,广普话听起来有点搞笑,于城邦却一点也笑不出来,甚至手脚都开始抖起来。
“老……老板,给我一次机会,我肯定把这家公司给争取过来!”
老板摇头:“不系喔,我本来系想吞并它的,唉,阿邦内,雷介样让我很蓝做诶!”
办公室门被人从外面打开,两个高壮的黑衣保镖沉默的站在门口。
于城邦啪的一下跪下来,哭喊:“老板,老板我错了,老板您再给我一次机会,再给我一次机会啊老板!”
老板挥挥手,不再看于城邦,神情漠然。!
“那不一样。人总要有一双自己喜欢的鞋子,一双也好,至少证明我这日子没有白过,活儿也没白干。现在不买,我跟自己说以后攒了钱就能买,以后有钱了,想买更贵的东西,继续攒钱继续等,那我这辈子也等不到满足自己愿望的那一天,这日子过的还有什么盼头?”
俞爱宝对丁雪的价值观不赞同,但她没提所谓的意见。
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同,没必要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别人的。
古人早就说了,子非鱼焉知鱼之乐,在她看来没必要的事儿,对丁雪来说却是乐在其中。
那么,饿死也活该。
吃完早饭,二人骑着单车去往供销大厦。
周末的供销大厦人流拥挤,二人得离得很近才能不被冲散。
最后,丁雪索性挽着俞爱宝的胳膊,二人把供销大厦几层楼上上下下都逛遍了,这才买下那双小白鞋。
价格五百三。
丁雪穿着
小白鞋在店里走了几步,又小心翼翼的跳了下,捧脸夸张低呼:“哇,这鞋子也太舒服了呜呜呜,俞老师,原来这几个月你过着这么舒坦的日子!”
俞爱宝:“……”
这鞋子的品牌的确是去年年末在进的大陆,在这之前,也的确没有看到过这种类型的鞋子,觉得好看挺正常,毕竟类似这样的款式直到后世都经久不衰。
但舒服到这种程度还是夸张了,国内之前做的那种鞋子注重质量和舒适度,有些鞋子穿上十年都不会破,并且柔软舒服不磨脚。
关键价格低廉。
要说缺点,唯一的缺点就是它们不注重外表,朴素到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程度。
丁雪对这双鞋喜爱不已,店员都快不耐烦了,她才抬头说道:“就这双吧,给我包起来。”
店员皱着眉头不大高兴,似乎觉得丁雪浪费了自己不少时间,这种店员都这种态度,丁雪早已习惯,也懒得搭理。
趁着人家把鞋子放进鞋盒的空档,小声在俞爱宝耳边说:“这双鞋我两个月前看的时候还只要四百八,现在都涨到五百三了。我要是再等两个月,等它涨到六百块钱,我省吃俭用吃苦省下来的钱,都得拿来填补它的溢价用。”
俞爱宝敷衍点头:“对,丁老师真有远见。”
她在店里看了一圈,看中一双迷彩色运动鞋:“这双36码的有没有?”
店员不耐烦归不耐烦,还是比较负责任,架子上这双是37码,她嘟嘟囔囔跑去后面库房找了会儿,才找到:“还有最后一双。”
俞爱宝试了试,挺舒服,款式也顺眼,正好跟今天穿在身上的墨绿色宽松夹克外套搭。
“那就这双吧,把那双小白鞋包起来,这个我就直接穿了。”
丁雪看看鞋架上的迷彩色运动鞋,又看看俞爱宝脚上的这双,不解:“这鞋子放那上面还挺丑的,怎么穿到脚上还挺好看?”
她又看看自己手里的小白鞋,忽然有点后悔,想买这双了。